#律师解读景甜是否要返还3000万#8月27日,孙宇晨起诉景甜以及其父母,涉案标的三千余万元一事引发全网热议。不少网友围绕这笔巨款的性质展开讨论。法学学者、兼职律师吴丹红就此案接受扬子晚报采访,厘清了现阶段案件当中的多项关键法律边界。
一、现阶段已经确定的客观程序事实
1. 孙宇晨就财产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景甜及其父母,涉案金额三千余万元;
2. 法院已经立案,并且依原告申请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3. 被告一方提交管辖权异议,该异议目前正在审理阶段;
4. 案件还没有进入实体庭审环节。
二、网传彩礼、代孕等传闻暂无法律证明力
目前网络流传的彩礼约定、代孕相关故事,仅仅属于单方主张。
在没有经过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认定之前,这些传言不具备法律层面的证明效力,不能直接当做案件事实。
三、3000余万元能不能返还,取决于款项赠与性质
1. 附条件赠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类似彩礼)
如果原告可以拿出完整证据,证明转账是以双方未来结婚作为附加条件。后续双方没能步入婚姻,也就是赠与的条件没有达成。这种情况下,原告有权向法院主张钱款返还。
2. 一般无偿赠与 / 共同生活消费
如果钱款属于恋爱期间自愿送出的礼物、日常共同开销,属于普通赠与,赠与完成之后,赠与方后期想要拿回钱款,法律支撑力度较弱,返还诉求大概率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最终这笔钱到底属于哪一类,法官需要结合转账流水凭证、聊天沟通记录、双方证据链综合判断。
四、管辖权异议不等于承认欠款
不少网友误解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就是默认纠纷事实。
实际上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当中被告拥有的一项法定程序权利。只是对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有权审理提出不同意见,并不会影响后续实体审理,更不等于承认原告的诉求。
舆情小结
舆论的讨论不能够代替法庭的裁判。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事实认定依靠证据而非网络传闻,公众应当尊重司法流程,耐心等待后续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给出最终结论。 http://t.cn/AXpm30Jx
发布于 广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