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百姓遇到欺压,第一反应是期盼青天大老爷、寄望父母官为民做主,却很少追问一个核心问题:既然官府手握权力,为什么不彻底根除“牛二”式的地痞无赖?
从治理逻辑来看,这里存在几层现实考量:
第一,适度保留少量地痞混混,可以制造一种持续的外部威胁。普通百姓常年受到骚扰,不得不处处设防,大量精力消耗在自保上。民众的诉求被局限在“惩治恶人”,期待官员主持公道,将所有矛盾归结为个别坏人作恶,很难上升到反思制度本身。百姓最大的愿望是遇到一个好官,而不是改变整个治理体系。
第二,治理是一种平衡术。官府完全清除所有地痞,成本极高,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持续巡查管控。同时,如果民间没有零星的不安定因素,百姓诉求减少,官府的存在价值反而不容易凸显。保留可控范围内的恶,官府就可以扮演裁决者、保护者的角色,百姓会产生依赖感。
第三,利益纠缠。很多地痞无赖和地方胥吏、乡绅互相勾结,充当爪牙,帮忙催收、弹压民间非议。只要他们不突破底线、不酿成大乱,地方官吏往往会选择姑息纵容,只在矛盾闹大之后象征性惩处,不会斩草除根。
当然不能无限放大这套逻辑。一旦地痞横行到激起民变、动摇统治根基,朝廷又会严厉打击。也就是说,官府的策略是控制恶,而不是消灭恶。维持一种有限度的不安,以此形成治理抓手;恶不能消失,但也不能失控。
所以,往往是各打五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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