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纪检监察
26-09-04 10:42 微博认证: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官方微博

#历史文化# 【为之于未有 治之于未乱】“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出自《道德经》第六十四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主要是指在事情还没有出现苗头时就开始谋划,在混乱局势尚未形成时就进行治理,体现出很强的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和先见之明。

  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赋予了中华民族超凡智慧和伟大精神,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理念也在中国文化中留下了深刻烙印。《尚书》提出“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诗经》提到“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管子》里说“唯有道者,能备患于未形也,故祸不萌”……蕴含相同道理的表述在古典文献中可谓俯拾皆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http://t.cn/AX0JFd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