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交警
26-09-04 11:03 微博认证: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

【持D证驾驶货车!攀枝花交警查获一起准驾不符】#百日攻坚行动#7月21日,王某某持D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货车行驶至西区格里坪镇苏铁西路攀青物流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王某某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驾驶证记9分,罚款1000元。攀枝花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前,务必认真核对驾驶证准驾车型,严格做到准驾相符、依法合规驾驶。切勿心存侥幸违规“跨界”驾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秩序。@攀枝花公安 @四川交警 @四川公安 http://t.cn/AX0iC39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