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发布
26-09-09 15:23 微博认证:广州市荔湾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

#荔湾播报#【医保新政!缴费年限可以按月累计】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在保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各地可参照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合理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以按月累计,每满12个月折算为1年缴费年限。详情:http://t.cn/AX0mrf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