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静志居诗话》载:“方氏三节,一为孟式,同夫殉国;一为维仪,十七而寡,寿八十有四;一为维则,十六而寡,寿亦八十有四。白圭无玷,苦节可贞,足以昭诸彤管矣。”方氏姐妹,桐城人(今安徽省桐城),是明代大理卿方大镇的三位千金。方孟式,字如耀,方大镇之长女。著有《纫兰阁集》八卷。敏而好学,九岁便能写诗作文,有咏雪之才。“先君廷尉抚爱笃甚,常目之而叹曰,有此子为快,惜是女。”
才女方孟式长成出嫁,与山东布政使张秉文结为连理。“志笃诗书,备有妇德。”崇祯庚辰年(1640年),李自成义军攻济南,张秉文战死城上。方孟式在侍女的帮助下堕池而死。关于方孟式妇德的表现尚无处可考,但从她在危难中“殉国”而死一事足见其节烈。值得注意的是,方孟式的死不是一般的殉夫而死,而是“同夫殉国”。她的丈夫为大明王朝战死,她在兵临城下的情况下自杀,是死国难。
方仲贤,字维仪,方大镇之仲女,诸生姚孙棻室。少年寡居,守志于清芬阁,同弟媳吴令仪一起“以文史代纴织”,共同教养侄儿方以智。据《明史·艺文志》和《然脂集》载,方维仪著有《清芬阁集》八卷,另有《楚江吟》一卷,编《闺范》若干卷及《宫闺诗史》《宫闺文史》《宫闺诗评》等,未见流传。方孟式曾给方维仪的《清芬阁集》作序,“忆吾姊弟稚孱时,从家侍御游天雄,及燕侍雪而咏,辄津津向林下风。岁月流易,分飞中落,备极断肠之叹……生涯辛苦,赖有文史问难字,差足慰藉”。由此看出,方维仪未出阁时就显现出吟诵诗歌的良好素质,为她以后在寡居生活中吟诗诵史聊以慰藉打下基础。
方季准,生卒年未详,字维则,方大镇之季女,诸生吴绍忠室。著有《茂松阁集》。
方氏三姐妹以节行名,亦以诗文名。一家三女,分别著有《纫兰阁集》《清芬阁集》《茂松阁集》等丰厚之作。三姐妹出身名门,少时聪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方孟式忆方维仪“及燕侍雪而咏,辄津津向林下风”,说明她们姐妹从小就以谢道韫这样的才女相期许。从姐妹之间的赠序,看出她们相互鼓励以妇学留名彤史。由于方维仪和方维则均为少年守寡,所以她们的诗文创作不可能与丈夫“声气相通”,其成名应归于父亲的提倡和姐妹之间的提携。冼玉清曾指出:许多女子十七八为人妇,学业尚无成功可言。婚后,心力耗于事奉舅姑、相助丈夫、抚育子女、料理柴米等家事。倒是青年守寡之人,事简意专,得以从事笔墨。这一点可从方维仪、方维则二位女诗人的事迹得以辅证。
方维仪回母家守志,“叨蒙父、弟友于,使无冻馁颠沛之蹶”。弟媳早逝,方维仪于是“抚其诸英,训诲成立,完其婚嫁,必当终于一诺也”。她信守诺言,帮助弟媳抚孤,也是帮助方家维系香火。方维仪在写给侄子方以智的信中谈及世风日下,士人们以博学好古为乐,而无心于举子业。她鼓励侄子努力向上,“举子业失,奚碍博学好古耶?”读书中举是当时士人阶层参与社会的阶梯。举子业失,则不可能谋得青紫、造福一方百姓。因而,官绅家庭出身的方维仪强调在博学好古的同时不能丢掉举子业。这类教诲和清代《红楼梦》中的薛宝钗对贾宝玉的劝说颇为相似,同时也折射出明清时期官绅家庭的教育价值观。方维仪还在信中特别叮嘱关于文集刊刻与流传之事:“汝母宜人《黻佩居遗集》,当于书坊中更刻之。余《清芬阁集》,汝勿漫赠人。余甚不欲人之知也。”由此可见,女作家文集的刊刻与流传是由子侄辈具体操作。她们所受的诗书之教不仅丰富了自己的人生,而且通过训诲子侄传递家学。子侄辈则受她们的影响,回馈其教导之恩,刊刻并传播她们的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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