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应多邻国开撕iPhoneDuo#多邻国开撕iPhone Duo,律师回应:属于品牌借势营销,不构成侵权
苹果首款折叠屏手机iPhone Duo发布后,因名称与多邻国绿色猫头鹰吉祥物“Duo”撞名,多邻国迅速在社交平台玩梗“开撕”,调侃苹果“用我的名字命名了一款手机,还让它弯腰”,并称已安排法务团队联系苹果。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分析认为,多邻国的调侃互动属于品牌借势营销的自愿行为,并非真实维权。苹果仅使用了“Duo”这一拉丁语单词,未使用多邻国的猫头鹰形象或品牌专属元素,不存在恶意攀附的主观恶意,且双方商品和服务类别差异较大,不构成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