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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11 10:08 微博认证: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

【事关枣庄驾考】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目三驾驶技能训练管理的公告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驾驶人考试环境,进一步规范全市驾考训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全市驾考科目三训练和适应性训练路线(详情扫码查看)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驾培机构须严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开展训练。训练期间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教练车辆,并由持有备案凭证的教练员随车全程指导。

二、在适应性训练路线开展训练必须避开科目三考试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周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段8:00-12:00、大车夜考时段)。

三、遇重大活动、临时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情况,须严格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控。

四、过往训练路段车辆、行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距,文明驾驶,安全通行。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打击非教练车违反法律法规练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乱收费等行为。

六、驾驶人考试、训练路线及适应性训练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调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最新发布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9月5日

来源:枣庄交警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