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注释:善于担任将帅的人,不会逞示勇武;善于作战的人,不会轻易动怒;善于战胜对手的人,不与对方正面争斗;善于用人的人,会对人保持谦下。这就叫做不争的德行,这是善用他人力量的智慧,符合自然天道,是自古以来最高的准则。本章核心不是讲用兵打仗,而是借战事喻处世:真正强大不靠逞强、愤怒、硬碰硬,谦卑不争,借力而行,才合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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