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驶机动车,心存侥幸必受罚】#五大曝光#2026年09月01日13时17分许,黄某驾驶川K****0号小型普通客车,从资中县鱼溪镇金带社区方向驶往鱼溪镇方向,行至鱼溪场镇路段时,被资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鱼溪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黄某呼气式酒精浓度为38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黄某处以罚款13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资中警方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酒精会降低驾驶人判断能力、反应速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严守交通法规,平安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