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 【无证驾驶三轮摩托操作不当 负事故全部责任】2026 年 09 月 02 日,严某某驾驶红色电动三轮摩托车,从坛同镇罗家庙村黑滩出发,沿坛九路往坛同场镇方向行驶。12 时 49 分许,当车辆行至罗家庙长江修理厂门前路段,在下坡右转弯过程中,因车速过快车辆失控,驶入对向车道,与张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擦挂,造成严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严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下坡行驶车速过快,车辆失控侵入对向车道,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提醒:电动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须取得对应驾驶证。行经长下坡、弯道路段务必减速控速,谨慎操作,杜绝无证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四川交警 http://t.cn/AXOXtq1O

广安交警
26-09-17 10:44 微博认证:四川省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