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个城市,起因可能是它有某个了不得的景点,但喜欢上一个城市一定是因为那些连名字都说不上的街道角里散发出来的某些神秘气息。
我在昨天看到跟鞋一样大的狗,跟狗一样大的小孩,跟小孩一样天真的老人,跟老人一样沧桑的大树。
有小孩把手塞进我手里。老太太笑着塞过来一个试吃的甘草条,吃起来是女巫熬的药。融化的黑巧gelato从甜筒边缘顺着胳膊肘滑下,终于滴在雪白的裤子上。
城市比景点重要。
当下比过去有意思。
旅行不是一种书本上的知识重现。
画面很好的照片不见得有有趣的故事。
如果说我还有兴趣记录和分享旅行,那是因为知道有些朋友和我一样,想知道世界上另外一种生活的样子。
#在都灵#
发布于 西班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