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院
26-09-25 07:48 微博认证: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菏小法新闻播报# 【#法官称丧偶女性能继续完成辅助生殖#】近日,#丧偶女子移植冷冻胚胎遭医院拒绝#引发关注。张女士与丈夫李先生婚后因不孕及自然流产史,到医院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形成了3枚胚胎并冷冻保存。半年后,李先生因病死亡。不久后,张女士成功移植一枚胚胎,并产下一女。当张女士再次要求使用剩余两枚冷冻胚胎时,医院以“配偶死亡无法共同签字、涉及遗产继承利益、合同约定可销毁胚胎”为由拒绝。

法院判决某医院继续为张女士提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的医疗服务,相关医疗费用的个人自费部分由张女士承担。该案判决已生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宋晓佩表示,本案系涉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典型案例。本案明确肯定了丧偶女性作为冷冻胚胎移植服务合同的独立权利主体地位,突破了传统“夫妻共有人”的身份限制。法院基于民法典对人格权延伸保护的立法精神,认定丧偶女性继续完成辅助生殖不违反公序良俗,且生前夫妻双方已形成明确的生育合意,不因一方死亡而消灭。(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http://t.cn/AXOsuC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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