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6日上午9时许,在G20青银高速阳泉段,高速六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巡逻时遇到摩托车载人驶入高速公路。
民警通过尾部警示护送二人至阳泉东收费站出口后进行了安全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高速交警提示:节假日期间车流较大,山区高速公路地形复杂,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风险。
1.摩托车本身稳定性弱,载人后重心后移,制动距离拉长。
2.无车身防护,一旦碰撞,驾乘人员直接暴露,后座乘客受伤概率远高于驾驶人。
3.中秋假期出游车流叠加,匝道、互通、服务区出入口车辆交织,汽车变道、穿插多,摩托车载人后避险能力大幅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