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司法
26-09-26 18:21 微博认证:达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

【丈夫无证驾驶遇检查跟妻子换座被罚】遇到交警检查,临时换座?当事人自以为可以躲避查处,但最终都被精准识破、严格查处。

在日照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近期查获的两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中,两对夫妻都因无证驾驶被查处,且都存在临时换座、躲避检查的情节。“无证驾驶害人害己,个别当事人遇到交警检查临时换座、企图蒙混过关,更是错上加错。监控全程抓拍、证据实时固定,自以为能躲避查处,最终都被精准识破、依法严处。明知他人无证仍将车交由驾驶的,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案例,给驾驶人安全出行敲响了警钟。”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山海天大队副大队长高华文告诉记者。

监控全程抓拍换座行为

8月23日早上,丈夫杨某某开车出门。妻子郝某是车主,虽持有驾驶证但驾龄短,不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于是,两人商量轮换驾驶。而此时,杨某某正处于无证驾驶状态。2022年3月,其机动车驾驶证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吊销。

随后,杨某某驾车驶出高速,临近执勤检查点。为逃避检查和处罚,夫妻两人在路边停车,调换了座位,杨某某回到副驾驶位置。这一举动,被监控全过程抓拍,并实时固定了完整的违法证据。

当日上午9时54分,日照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山海天大队两城中队路面巡查民警将两人驾驶的机动车拦停,查处了杨某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现场,民警对夫妻两人开展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对杨某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对车主郝某明知他人无证仍纵容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罚款2000元。

“杨某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必须依法处理。郝某虽是车主,却明知丈夫驾驶证已被吊销,仍将机动车交由他驾驶,一路上还同车随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的情形,所以对郝某也依法处以罚款 2000 元。”高华文说。

被民警当场发现查处

无独有偶。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也在执法中遇到了相似的交通违法行为。

7月28日上午,民警在日照北收费站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在临近收费站出口的应急车道违规停留,疑似临时更换驾驶人。

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查,本次驾车行驶的沈某是车主,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行的妻子王某持有驾驶证。为躲避交警检查,夫妻两人特意在应急车道临时调换座位试图蒙混过关。

民警经过进一步核实调查,确认沈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了机动车,对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对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警方提醒:无证驾驶危害极大。未考取驾照的人员,未系统学习交通法规,不熟悉车辆操控和应急处置技巧,遇到突发路况极易慌乱失误,引发交通事故。同时,无证驾驶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常伴随超速、闯红灯、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无法通过保险理赔,不仅要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还需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受害者权益也难以保障。

驾照是合法上路的凭证,更是安全出行的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希望所有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持证驾车、文明出行,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法治人文##法治达州[超话]##达达分享# http://t.cn/AXOdHr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