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男女气血;
血气即阴阳也,不论男女长幼均具之。
人之有病皆知调气,而血之一字念不到焉。
至于调气不愈,加以消痰、逐水,无所不至,
其病自如是,皆血之为患,伏于冥冥之中而不可测识矣。
假如妇人得病于经水来去之时,固有可验而知者,
其若经脉久遏而不行,与夫协热而伤血,变生他证,如之何而见之?
况世俗循习,其能以男子之诊为血证乎?
夫肝藏血而心主之,动则血运于诸经,静则血归于肝脏。
肝受血则能视,足受血则能步,掌受血则能握,指受血则能摄。
故血凝于肤者为痹,凝于脉者为泣,凝于足者为厥。
凡神志昏昏,惊狂冒闷,烦渴呕吐,语短内疼,鼻衄唾红,眼红面赤,骨热肤哄,肠垢尿多,胸满顽痰,谵语多汗,甚至四肢厥冷,懵不知人,不问男子妇人,皆血证耳。
据脉验之,挟血者,脉来乍涩乍数,闪灼明灭,或沉细而隐伏也。
若夫血与热交攻,则左手寸关按之洪盛。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