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分享一个新规】11月1日开始欠缴社保费最高罚3倍。http://t.cn/AXlaXXFm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首次将「用人单位经责令仍不缴或少缴社保费」写入处罚清单,与欠税同属一类裁量,社保征管刚性再升级!
1️⃣不是一发现就罚:先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才罚款,欠缴期间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2️⃣罚款分三档(按欠缴金额+占比):
一般:欠缴<50万,或50~500万且占比<30% → 罚1倍
较重:50~500万且占比≥30%,或≥500万且占比<30% → 罚1~2倍
严重:≥500万且占比≥30%,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 罚2~3倍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