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星被胁迫借下的网贷该不该还##王安珍[超话]#
演员王星缅北遇险后续引发全网热议,在园区人身被控制的情况下,他遭胁迫刷脸,被迫办理数万元网贷,这笔债务到底该由谁承担,成为大众争论焦点 。
从法律条文来看,依据民法典,受胁迫签订的借贷合同属于可撤销范畴,如果能够拿出完整证据证明是人身受威胁下操作,起诉撤销之后,理论上可以不用偿还本息。但理想法条落到现实,却横亘一道举证难题。被困诈骗园区时手机被没收,受害者很难留存被逼迫的直接证据,公安解救记录只能证明遭遇拘禁,难以直接对应每一笔网贷操作时的胁迫场景。
网贷平台只核验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真实有效,不会甄别用户背后是否遭受暴力胁迫。王星向平台申诉被驳回,打官司耗时漫长,而征信、催收不会等待诉讼结果,权衡之下,他只能选择分期还款,承受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债务压力 。
这也暴露出现实困境:很多电诈受害者回国之后,除心理创伤,还要背负被逼产生的网贷。网友呼吁完善机制,凭公安受害证明,简化受害群体债务处置流程。犯罪者挥霍赃款,恶果不该全部压在受害人身上,如何平衡平台风控与受害者权益,值得社会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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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