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发布
26-10-14 13:00 微博认证: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

#广州城事#【事关报销!广州居民医保新规出台】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26〕8号)和《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26〕9号),均已于10月施行。据了解,两部办法总体延续此前规定,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方面,按照2021年出台的办法,新出生婴儿在出生之日后90天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执行过程中,已按照省级相关规定调整为“新生儿出生180天内”。此次广州市出台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为:新出生婴儿在出生之日后180天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信息时报)http://t.cn/AXlKJZy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