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
26-10-14 16:45 微博认证: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无证驾驶被查】2026 年 10 月 14 日,高县公安交警在老宜长路 12 公里 100 米 开展整治行动时,16 时 09 分许,张某明驾驶微型普通客车经过检查点被查获。经查,张某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微型普通客车,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高县公安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张某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