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刑法志》记载,汉文帝即位第二年(公元前179年)下诏,要废除收孥相坐律令:一人犯罪,无罪的父母、妻子、儿女、同胞兄弟姊妹连带受罚,没入官府为奴婢,也就是后世常说的连坐收家。
诏曰:“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今犯法者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弗取。其议。”
翻译:法律是治国准绳,用来禁暴护善。如今罪犯已经判罪,还要连累无罪家属连坐、收为奴婢,我很不赞成,你们商议一下。
以陈平、周勃为首的朝臣商议后上奏反对:
“父、母、妻、子、同产相坐及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也。收之之道,所由来久矣。臣之愚计,以为如其故便。”
翻译:家属连坐收孥,是让人心有所顾忌,不敢轻易犯法。这个制度由来已久,我们认为维持旧法更合适。
朝臣的核心理由:百姓不能自觉守法,靠株连威慑,让亲人互相约束,是长久有效的控治手段,不宜改动。
文帝再次答复,反驳群臣:
“朕闻之,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既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于民,为暴者也。朕未见其便,宜孰计之。”
翻译:法律公允,百姓才老实;量刑恰当,百姓才信服。教化百姓向善,本是官吏的职责。官吏不能教化,反而用不公的法律株连无辜,这法律反倒残害百姓。我看不出这个制度好在哪里,请再仔细斟酌。
陈平、周勃听完,才承认文帝的道理,奉诏:尽除收律、相坐法,废除这套家属连坐收奴的法令。 http://t.cn/R2WxX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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