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酒驾+多项违法,驾驶员被罚款拘留】10月13日,资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在雁江区321国道组织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13时13分许,执勤民警开展路面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从迎接镇方向驶往城区的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嫌疑。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夏某某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认定标准。
经民警深度核查,夏某某并非初次酒驾,曾先后于2024年2月、2024年6月、2025年9月三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资阳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并依法处罚,本次系第四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除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外,夏某某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多项违法叠加,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多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依法作出罚款2020元的行政处罚;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提示:酒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酒驾就是一次冒险,多次酒驾更是漠视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酒驾醉驾整治高压态势,坚持常态化严查严处,广大驾驶人务必绷紧交通安全弦,自觉抵制酒驾、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http://t.cn/AXj4ui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