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洪武四大狱到靖难之役(第三集:最后一个丞相胡惟庸)
#AI明初历史研究#
(第一集:淮西勋贵与浙东文士集团)http://t.cn/AXjINsuh
(第二集:淮西丞相与浙东御史)http://t.cn/AXjI8jyJ
洪武十三年,正月。一个丞相被押出宫门。
罪名四个字:擅权枉法。当天处死。
同一天还死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告发他谋反的御史中丞。
你告发了谋反,然后跟谋反的人一起被杀。
更怪的是那份罪状。“通倭”要等到洪武十九年,“通元”要等到二十一年,安到一个已经死了八年的人头上;“谋反”的完整版本,得等二十三年那本《昭示奸党录》。那一年,胡惟庸死了整十年,而这个“谋反集团”还在长,最后长到三万多人。
案子先结,罪状后长。这是明初所有大案的公式。
为什么是他?李善长提拔的、两家是姻亲、骄横到不必编证据,还有最要紧的一条:他不是浙东人。杀杨宪,是告诉浙东这位置你别想;用胡惟庸,是告诉淮西这位置我随时能拿。
同一天的另一道诏书才是真动作:废中书省,六部升正二品直接对皇帝负责;大都督府拆成五军,有兵的不能调,能调的没有兵;祖训写死一句——子孙不许再立丞相,臣下敢奏请的,凌迟,全家处死。
从此每天两百多件奏章、四百多件事,压给一个人。这不是勤政,是设计缺陷。
下一集:洪武二十三年,一个七十七岁、退休十九年的老人被拖出家门,全家七十余口,同一天被杀。 http://t.cn/AXjIFMo2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