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生态环境
26-10-27 08:01 微博认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车辆信息公示|2026年9月遥感监测涉嫌超标车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经监督抽测不合格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在三十日内将机动车送至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维修,并经排放检验机构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上道路行驶。@江苏生态环境 http://t.cn/AXj69d8h(来源:南通生态环境,审核:张萌萌,发布:张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