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期就《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修订公开征求意见:仅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车辆可选装,且车辆行驶中不允许显示文字和表情包。
新国标将“小蓝灯”正式定义为自动驾驶系统(ADS)标志灯,专属光色定为蓝绿色。只有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才能选装,市面上绝大多数L2级辅助驾驶车型,既不允许安装也不允许使用。这主要是为了防止L2级车辆对外暗示具备L3级能力,模糊责任边界。
标志灯必须与驾驶系统硬联动——激活L3及以上功能时自动点亮,系统退出或降级时自动熄灭,禁止驾驶员手动开启或关闭,也不允许通过语音或手势控制。灯亮即代表“系统在开”,责任主体已转移。
除发光徽标外,灯具其他功能不得显示文字,点亮后的发光图案也不能构成人脸、动物面部等拟人化或“表情包”效果。车辆行驶中,车尾屏打字幕、玩表情灯语这些功能都将被禁止。不过车辆处于非行驶状态或非公共道路区域时,不受此限制。
新标准计划于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