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超话]#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原来律师行业有个非常给力的案源来源,就是电话营销。
众所周知,律师案件办理完毕以后复购的可能性在民事,商事,行政案件里是有的,也就是已经的客户介绍客户。这是最好成交的案件来源,因为上一个案件办的好,客户的朋友,同事等遇到类似的案件介绍给你,自然刑事案件除外,因为刑事案子的委托人在监狱里。这些案件的曾经当事人的维护靠电话维护的多,一般过节发祝福,平时发点普法知识。但是出来了电诈事儿以后,曾经的委托人过几天忘了你,再来维护被删除了的多数都是误伤,特别多。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律师最好的电话营销利器,让忽然出现并流行的电诈给干灭火了。微信营销不如电话营销,因为上了点年纪的委托人使用微信利索的少。再有很多商人还是常常用的是电话。微信的弱点是朋友圈发的太勤就被老客户用不看它功能给回避了,远不如电话营销。
电话营销的失利是电诈的误伤,我们经常接到帽子叔叔的电话短信都说的是最近流行什么电话诈骗了,让很多人对来电敏感,稍稍陌生号码就拉黑 。有些律师的电话营销就这样败了。#法考[超话]# http://t.cn/AXj1fO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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