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A级及以上景区自驾服务费全面改为按车型收费,5座及以下车辆每车最高120元,以一辆满载5人的私家车计算,仅自驾服务费一项就能从过去的375元降至120元,家庭多人自驾出行成本明显下降。
一、新规核心:按车计费取代按人收费
统一计费标准:新疆全区4A级及以上涉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旅游景区,将原按“人”收费和按“车”收费全部调整为按“车”收费,并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作为分档依据。
分档价格上限:5座及以下不超过120元/车,6至7座不超过180元/车,8至19座不超过300元/车,20座及以上不超过600元/车。
执行时间:原按“人”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20日0时起执行,过渡期内价格均不超过30元/人;原按“车”收费的景区不晚于8月12日0时起执行,不设过渡期。
二、家庭出行成本降幅显著
满载五座车大幅节省:以一家五口乘5座车为例,过去按人头每人收费75元,仅自驾服务费就得交375元;新规执行后统一为120元/车,直接节省255元。
7座车降幅最高达75%:以那拉提景区为例,原7座车自驾服务费按每人105元计算共735元,新规后6至7座车仅180元/车,降幅高达75%。
过渡期更划算:自驾游客可抓住8月20日前的过渡期,按不超过30元/人的价格进入原按人收费的景区,单人成本更低。
三、政策意义与管理导向
回应游客关切:此次调整直面自驾游客长期反映的“一车多人费用叠加”痛点,从按人头收费转为按车辆资源占用收费,政策逻辑更合理。
兼顾景区运营:按车型分档定价,既考虑小型私家车的出行场景,也兼顾旅游大巴等大型车辆的运营成本,收费透明、游客一目了然。
推动文旅服务升级:统一规范收费模式有助于优化新疆旅游消费环境,为全国景区票价改革提供参考,同时倡导拼车出行、减轻生态承载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