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避让系统有了国家级安全“考试大纲”
统一准入标准:2026年7月30日,工信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44721-2026),拟于2027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搭载L3、L4级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与N类车辆,首次从国家层面为自动避让等核心功能划定了安全底线。
能力要求明确: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水平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具体到自动避让,系统必须在各类道路场景下能够执行动态驾驶任务,并具备最小风险策略(即当系统无法继续自动驾驶时,自动执行减速、停车等避险操作)的触发与执行能力。
测试验证闭环:标准构建了“企业自检+第三方场地/道路/仿真试验”多维度检验体系,模拟真实道路突发障碍、行人横穿等场景,验证自动避让系统的响应及时性和决策合理性。
二、自动避让系统如何“看见”并“决策”
感知层:车辆通过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超声波雷达等多传感器融合,实时识别前方障碍物(车辆、行人、非机动车、静止物体等)的运动轨迹和相对速度。国标要求感知系统满足冗余设计,避免单一传感器失效导致避让功能丧失。
决策层:自动避让算法在识别到碰撞风险时,会综合评估当前车速、路面附着力、相邻车道车流密度等因素,做出制动减速、转向避让或制动+转向组合的最优决策。决策逻辑必须满足“不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的原则,即不能为了避让一个障碍而撞向另一侧的行人或车辆。
执行层:电子稳定系统(ESP)、线控制动和转向系统协同工作。普通驾驶员的紧急避让操作是“先减速、再打方向、然后回正方向”三步完成,而自动避让系统可在毫秒级内完成减速与转向的同步执行,且能精确控制车辆姿态,防止侧滑或甩尾。
三、用户如何正确使用自动避让系统
明确功能边界:国标强制要求车企通过产品说明书、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自动避让系统并非万能——它对静止障碍物(如掉落的大件货物、施工锥桶)的识别能力有限,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传感器性能会下降。用户必须知晓这些边界,避免过度信任。
接管责任不转嫁:对于L3级系统,国标要求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系统在超出设计运行范围时会发出接管请求,用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即使车辆具备自动避让能力,驾驶者依然是最终安全责任人,不得在行驶中脱离监控。
警惕营销夸大:标准明确禁止车企夸大营销和吹牛。用户在选车时应关注该车型是否通过了GB 44721-2026的测试认证,而非仅听信宣传话术。自动避让系统的实际表现应以第三方场地测试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