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999元低价云南游被曝强制购买翡翠一事,游客不仅有权索赔,而且法律依据明确: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属于违法行为,游客可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退货并由旅行社先行垫付货款,还可主张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一、低价团事件概况与法律定性

  事件背景:央视财经暗访发现,999元“昆大丽六天五晚纯玩团”实际存在强制购物,导游直言“不买翡翠不能离开商场”,行程被四家机构层层分包、先后更换五家旅行社。

  成本对比: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发布的2026年消费提示显示,同款线路单人合理运营成本为2000元,999元售价远低于正常成本。

  法律定性: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指定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属违法行为。

  二、索赔的法律依据与赔偿标准

  退货退款权:旅行社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旅游者有权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违约金标准:依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旅行社每次应向游客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擅自增加购物点的,每次赔偿旅游费用总额10%。

  新版合同保障: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明确了旅行社“先行赔付”义务,游客在行程结束后30天内要求退货,旅行社必须无条件协助并先行垫付退款。

  三、当前处理进展与维权路径

  官方介入:2026年8月16日晚,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报,立即组织有关州市对涉事旅行社、导游、购物场所开展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维权步骤:第一步现场录音录像留存证据;第二步行程结束后向签约旅行社发出书面索赔函;第三步若遭推诿,拨打12345热线向文旅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第四步必要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证据准备:需保存旅游合同、行程单、付款凭证、购物发票、现场录音录像及与导游的沟通记录,整理成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