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网搜索到的最新资讯,与“女子买电动车”相关话题中最受关注的是浙江绍兴刘女士买爱玛电动车遭遇电池被调包的事件。

  事件经过

  • 购车:绍兴刘女士在老城区经营小馄饨铺,起早贪黑攒了五年钱,花 3350元 给16岁的高二女儿买了一辆全新的爱玛电动车,选的是续航长、车身轻的款式。
  • 女儿私自卖车:第二天,女儿就把车骑到小区门口的修车铺(绿源店),以 2100元 低价卖掉。原因是和同学赌输了要赔2000元,情急之下卖车凑钱(也有报道称女儿嫌车“老气/丑”)。
  • 赎回:刘女士煮馄饨到一半发现车不见了,关火跑出去调小区监控找到修车铺,双方闹到派出所。最终刘女士加价200元,花 2300元 才把车赎回。当时只注意到车身上的“爱玛”标志被贴了“绿源”标,没太在意。
  • 发现被调包:十多天后充电器坏了,拿去维修时师傅发现充电器已被换成绿源的便宜型号。进一步检查电瓶,发现原装金标石墨烯电池被换成了杂牌“旭派”电池,容量也从 22Ah 缩水到 20Ah

  争议焦点

  • 店家说法:车收进来后已以2500元转卖给第二任车主,对方提车时专门要求把电池和充电器全换成绿源的,换下来的原装爱玛配件已经转卖了。店家提出给一年售后服务作为补偿。
  • 刘女士立场:自己花钱赎回的是完整原装的爱玛整车,店家私自调换核心配件且交接时刻意隐瞒,已构成掉包行为,不接受售后补偿方案。赎车协议只写明“车身划痕、人为损伤店铺概不负责”,并未授权更换核心配件。

  后续进展

  • 刘女士保留了购车发票、赎车转账记录等全部凭证,已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
  • 法律人士指出,16岁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售数千元电动车的行为效力待定;而店家私自拆换电池、撕毁标识的行为,也违反了2026年4月国家出台的电池流通全程可追溯监管新规。

  其他相关资讯

  • 绍兴王女士花4499元买的新车,上班途中过马路时突然断电,经消保委介入后商家全额退款。
  • 河南翟女士花4700元买的三轮电动车出现掉漆生锈,怀疑是翻新车,经调解后维权成功并获赠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