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0日,我国首部针对L3/L4级自动驾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正式获批发布,标志着高阶自动驾驶从“野蛮生长”迈入“安全合规”的硬约束时代。
一、新国标的核心安全底线
安全水平量化: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须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
最小风险策略:系统感知自身无法安全控制车辆时,须标准化执行有序减速、开启警示灯、平稳驶入应急车道停靠等处置流程。
不适用泊车:标准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
二、全生命周期保障与人机交互规范
企业保障机制:要求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
接管能力监测:L3级自动驾驶系统必须全程监测驾驶员状态,实时判断用户是否具备接管能力。
明确用户告知:车企须通过说明书、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及控制策略,杜绝模糊宣传。
三、检测体系与实施时间表
第三方检测:构建“企业保障能力检验+安全档案检验+确认性试验”体系,由第三方机构综合采用场地、道路、仿真三类试验。
实施节点:标准拟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不达标的L3/L4车型不得生产、上市销售。
国际协调:与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保持核心技术要求协调一致,同时更贴合我国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