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级别自动驾驶加速落地,自动避让系统视频正从炫技展示转向责任审视,2026年8月25日提请初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明确让车企在自动驾驶激活状态下为违法行为担责,为这类影像划清了现实边界。

  一、自动避让视频:从功能演示到责任界定的标尺

  影像价值:自动避让系统视频直观呈现车辆对行人、障碍物的识别与规避能力,成为公众认知智驾水平最直接的窗口,但画面往往只截取系统“成功”的一面。

  现实落差:当前智能辅助驾驶系统虽进步很快,但还做不到万无一失;车企宣传时渲染系统强大,容易导致用户对智驾系统盲信言从。

  责任关键:行业普遍关注的“事故前瞬间退出自动驾驶”等边界场景,已成为监管实践需要厘清的重点,视频无法呈现的恰恰是系统失效瞬间的责任归属。

  二、法规补位:车企从“免责声明”到“责任主体”

  立法突破: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新增自动驾驶汽车专章,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在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边界明确: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及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仍按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避免“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概念混淆。

  前置条件:法律层面的责任明确是L3级自动驾驶大规模商业化落地的前置条件,此前因缺乏上位法依据,车企对L3功能量产投放普遍谨慎。

  三、宣传规范:给智驾影像传播戴上“紧箍咒”

  明确禁止:2026北京车展负面行为清单明确禁止夸大或虚假宣传,包括营销“自动驾驶时代到来”“全程零接管”“脱手驾驶”等概念。

  划清界限:模糊“驾驶辅助”与“自动驾驶”界限、增加滥用风险的行为被列入负面清单,要求车企宣传不得误导用户对L2、L3的认知。

  行业导向:规范宣传有助于用户在观看自动避让视频时,理性认知系统能力边界,推动行业从话术竞争转向技术真实力比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