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红基金会救护车采购争议,核心焦点在于供应商上海均奕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资质是否合规——专家指出,救护车兼具交通工具与医疗工作平台双重属性,不能简单当作普通车辆来卖,而现行监管在销售环节存在明显模糊地带。
一、救护车的法律属性:不只是“一辆车”
双重属性定义:国家卫健委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秀昆指出,救护车本质是“移动急救单元”,既不是单纯的车,也不仅仅是移动医疗设备,而是兼具交通工具与医疗工作平台的双重属性。
核心构成要件:一个完整的救护车必须具备三点——车辆平台、车载医疗设备(如担架、氧气瓶)、以及相应的医务人员。即便最简陋的救护车,也至少配有担架和氧气,这两者均属医疗器械范畴。
执行任务特殊性: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不受交通法规制约,能闯红灯、能走逆行,这是由它的使用性质决定的,也说明它不能作为普通车辆对待。
二、资质合规链条:生产有监管,销售存漏洞
生产环节监管健全:救护车属于“变形车”,由主机厂生产底盘、改装厂完成救护功能改装,无论哪一方,产品都必须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否则无法上牌、无法办理交强险。
销售环节监管不足:武秀昆表示,目前《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尚未涉及救护车的生产和销售环节,问题主要出在销售环节——当前有主机厂直销、改装厂销售,也有既不生产也不改装、仅转手加价的中间公司。
医疗器械监管边界:国家药监局2022年复函明确“救护车不按照医疗器械管理”,但车内配备的吸痰器、除颤仪、呼吸机等按医疗器械管理。武秀昆认为,这个界定在实际操作中不够全面——“救护车不按医疗器械管理”的前提必须是“裸车”。
三、争议焦点与当前进展
供应商资质争议:此次涉事的上海均奕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被曝实缴注册资本仅10万元、在岗社保员工仅2人、无生产厂房和改装设备,被质疑为“空壳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其销售的车辆仅安装医疗器械柜、输液瓶挂钩等基础配件,不涉及医用医疗器械,“只要企业有汽车销售资质就行了”。
监管已立案调查: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已收到多件举报,反映该公司在注册地址无实际经营、疑似空壳公司,以及是否具有急救车辆生产销售的医疗器械资质等问题,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基金会回应与专家建议:韩红基金会发布情况说明称,上汽大通向基金会出具了对均奕公司的授权文件,该项目救护车最终成交单价远低于同期市场公开价格,并承诺全力配合调查、全面整改。武秀昆则建议,应当建立救护车供应商的专门准入制度或资质认证体系,让真正具备专业能力、了解救护车特殊性的企业来从事这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