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级辅助驾驶车辆被禁止安装智驾小蓝灯,核心原因在于这盏灯象征的是驾驶责任归属的切换,而非简单的功能展示——L2阶段驾驶权仍在驾驶员手中,亮灯会让周围车辆误判“系统在开车”,一旦发生状况容易产生权责混淆。新国标为此专门新增了名为“ADS标志灯”的蓝绿色指示灯,限定只有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车辆才能安装,L2及以下级别禁止点亮。
一、责权边界模糊是禁用核心
灯亮即责变:L3及以上自动驾驶激活时,系统真正承担驾驶责任,标志灯亮起代表“系统在开车”;L2阶段责任主体仍是驾驶员,外部灯光不应传递“车在自动行驶”的信号。
误判风险:此前L2车辆亮蓝色小灯,后车看到容易放松警惕,产生“这车自己会处理”的认知误区,减少安全余量。
合规空白:早期小蓝灯并不符合GB4785对车外光源的规定——车尾只允许红白两色光源,蓝绿光本不在许可范围内,车企先行试装后形成监管灰色地带。
二、新国标为智驾灯划边界
正式命名:新增“ADS标志灯”品类,专用光色为蓝绿色,有明确色度坐标要求,不再由各品牌自行定义颜色。
点亮规则:L3及以上自动驾驶激活时自动点亮、退出时自动熄灭,禁止手动开启或关闭,确保灯光状态和系统状态严格对应。
安装范围:具备L3级及以上系统的车辆可选装前、后、侧面标志灯;不具备L3的车辆禁止安装ADS标志灯。
三、存量车不强制拆灯但有过渡期
实施节奏:标准建议2028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仍为征求意见稿,正式落地时间待定。
宽限安排: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最长有48个月过渡期,已上牌的存量L2小蓝灯车辆不会立刻要求拆除。
中间空窗:2026年7月27日起新申报车型已禁用L2小蓝灯,在2028年新标准正式执行前,新申报的L2车型处于不能装灯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