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汽车连山电池保障计划的免责边界,主要落在适用条件与补偿前提上:首任车主、非营运等五项条件缺一不可,包括车辆关键零部件按时在官方维保、足额投保车损险、持续开通车联网,且电池自燃或碰撞起火补偿均以车辆达到报废条件为前提。

  一、两项保障的触发与补偿边界

  电池不自燃终身保障:因原厂电池质量问题导致自燃、车辆达到报废条件,补偿同等配置新车。

  碰撞不起火终身保障:因电池碰撞或底盘剐蹭导致电池起火、车辆达到报废条件,补偿车损险保单额与保险实际赔付金额的差额。

  共同前提:两项补偿均以“车辆达到报废条件”为触发门槛,未达到该条件的损失不在公开补偿描述内。

  二、五项适用条件构成主要免责边界

  首任车主:保障计划仅限理想汽车首任车主,车辆过户后通常不再适用。

  非营运车辆:网约车、租赁等营运用途被排除在外。

  官方维保:车辆关键零部件需按时在官方渠道维保,否则可能失去保障资格。

  足额车损险:需足额投保车损险,碰撞起火补偿才补差额。

  持续车联网:需持续开通车联网,确保车辆数据可追溯。

  条款兜底:具体内容、适用条件、责任免除及补偿细则,以官方公示的《理想汽车首任车主终身电池保障服务条款》为准。

  三、与常规三电质保的边界差异

  常规质保:全系车型另有8年或16万公里电池健康度≥75%的承诺,与终身保障计划分属不同条款。

  质保期内:三电系统在8年/16万公里内出现非人为损坏,可按官方政策维修或更换,但具体以质保手册为准。

  边界提示:终身保障计划不覆盖未达到报废条件的普通维修,也不等于所有电池问题都无条件赔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