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开,而且AEB正从“选配”变成“绕不开的标配”——2028年1月1日起,强制性国标要求M类和N类轻型汽车必须搭载AEB,目前乘用车新车搭载率已超过60%。
一、AEB能覆盖哪些实际风险
速度区间明确:M类车对车辆目标在10-80km/h可激活,对行人、自行车、踏板式两轮摩托车目标在20-60km/h可激活。
弱势群体是重点:国标新增对行人、自行车、踏板式两轮摩托车的识别考核,覆盖国内事故中占比超30%的碰撞类型。
误响应也管:试验场景从3类增至6类,误响应试验从2个拓展到5个,要求系统避免“不该刹时乱刹”。
二、技术边界在哪
本质是应急辅助:AEB仅能在特定场景下发挥“安全辅助”作用,无法完全替代驾驶员保证行车安全。
局限性需知情:国标要求车辆说明书必须告知系统的功能限制、开启关闭方式及驾驶员干预方式,帮助用户正确使用。
不要依赖它兜底:驾驶员对AEB局限性的正确认知与合理使用,才是安全的前提。
三、日常使用中的关键操作
保持开启状态:既然设计目的是“能刹而没刹时替你刹”,日常行驶中不建议关闭,尤其城市通勤、路口转弯等场景。
知道它管什么:出车位、跟车、行人横穿等场景下系统可能介入,但不要因此放松主动观察。
看一遍说明书:了解自己车辆AEB的激活速度、目标类型和警告信号,避免因预期错位产生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