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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黑龙江 2014.08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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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02来自 微博网页版
#早安# #早安[超话]# #东方正红早安说法# 清晨向暖,未来可期。愿你带着法治赋予的安全感,勇敢奔赴新的一天,早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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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2来自 微博 weibo.com
发布了头条文章:《东方红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 #法院动态# http://t.cn/AXo2SuQ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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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8:4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晚安[超话]# #东方正红良夜说法# #晚上好#  月光温柔,晚风轻软。愿你在法治的晴空下,夜夜好梦,日日皆安,晚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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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34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五条 应收账款债务人接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协商变更或者终止基础交易合同,对保理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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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30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四条 保理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发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的,应当表明保理人身份并附有必要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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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30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三条 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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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30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二条 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 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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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一条 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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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条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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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仅需向出租人支付象征性价款的,视为约定的租金义务履行完毕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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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当事人约定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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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七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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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7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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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7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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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7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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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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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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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一条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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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5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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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1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九条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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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1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 (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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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0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七条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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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0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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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20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五条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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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1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四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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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1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三条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失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 (二)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出租人怠于行使只能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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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9:17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二条 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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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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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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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九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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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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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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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7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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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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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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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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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3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之光照亮105载奋斗征程##105家政法单位接力献礼建党105周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百零五载征程,初心不改,使命在肩。我们在黑龙江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
#法之光照亮105载奋斗征程##105家政法单位接力献礼建党105周年#【规与矩,刻在105年的征程上】1921,南湖烟雨,一叶红船,载着救国真理启航 。从那时起,法治的种子,便埋进红色的土壤里。为漫漫征程锚定方圆之规。 【星火·1921—1949】烽烟漫卷,中国共产党在枪林弹雨中探路,于乱世危局中立制。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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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2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http://t.cn/AXo2f4Y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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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2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在京隆重举行】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在京隆重举行】 http://t.cn/AXo2wB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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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1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中央关于授予“七一勋章”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授予“七一勋章”的决定】 http://t.cn/AXo2yXj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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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1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习近平强调这6个优秀特质】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习近平强调这6个优秀特质】什么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关键密码”?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在105年奋斗中不断铸就辉煌,历史和人民之所以选择中国共产党,根本在于我们党具有其他政党和政治力量无可比拟的优秀特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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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08:20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致敬!他们是“七一勋章”获得者】
【致敬!他们是“七一勋章”获得者】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党中央决定,授予马善祥、王於昌、李连成、吾哈斯·苏来曼、吴亚琴、陈俊武、赵亚夫、钟掘同志“七一勋章”。 ​​​(来源:@新华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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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3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晚安[超话]# #东方正红良夜说法# #晚上好# 晚风轻拂,岁月静好。愿公平正义的光芒,照亮你梦中的每一寸角落,晚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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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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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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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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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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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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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7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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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7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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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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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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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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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5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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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5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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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5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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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4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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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4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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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4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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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3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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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3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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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2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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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2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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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2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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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01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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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9:5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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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9:5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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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9:5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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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9:5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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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7-01 09:5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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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7-01 09:58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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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7-01 09:57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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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9:57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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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7-01 09:5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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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7-01 09:49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禁毒新媒体作品展播 | 失控玩家】
【禁毒新媒体作品展播 | 失控玩家】(来源: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http://t.cn/AXovT6f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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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9:48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稳步壮大 组织体系日趋严密】
【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稳步壮大 组织体系日趋严密】 http://t.cn/AXovN7u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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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7-01 09:47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禁毒新媒体作品展播 |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禁毒新媒体作品展播 |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来源: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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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7-01 09:47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特别策划“105,请回答”② | 从“破塘”到“坡塘”】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特别策划“105,请回答”② | 从“破塘”到“坡塘”】五年前,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 五载砥砺,笃行不怠。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人民法院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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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9:46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伟大征程|党的十七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伟大征程|党的十七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http://t.cn/AXSsW0R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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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9:42来自 微博网页版
[话筒][话筒]//@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音乐会《人民至上》在京举行 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出席观看】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音乐会《人民至上》在京举行 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出席观看】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深情乐章致敬辉煌历程,嘹亮歌声唱响人民史诗。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音乐会《人民至上》29日晚在京举行。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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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8:02来自 微博网页版
#早安# #早安[超话]# #东方正红早安说法# 清晨向暖,未来可期。愿你带着法治赋予的安全感,勇敢奔赴新的一天,早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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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4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晚安[超话]# #东方正红良夜说法# #晚上好# 晚安!卸下所有疲惫,让心安歇。法治守护的每一刻,都是岁月赠予的安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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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9:35来自 微博网页版
#东方正红有“画”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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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9:33来自 微博 weibo.com
发布了头条文章:《守护“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法院动态# http://t.cn/AXSsFQF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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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9:18来自 微博 weibo.com
发布了头条文章:《同绘无毒底色 共护美好未来》 #法院动态# http://t.cn/AXSsB2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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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9:10来自 微博 weibo.com
发布了头条文章:《【法企交流促发展】迎春法庭开展“公众开放日”参观活动》 #法院动态# http://t.cn/AXSsnd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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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28来自 微博网页版
#国家禁毒视频展播# 《无毒青春 追光人生》 http://t.cn/AXSsahX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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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2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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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6-30 08:26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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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25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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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25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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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25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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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24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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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24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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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22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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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21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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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21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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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6-30 08:20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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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6-30 08:20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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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6-06-30 08:19来自 微博网页版
#普法课堂##东方正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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