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锐斯创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斯尔教育集团成员企业)与陈硕劳动争议一案,作出(2026)京03民终7205号二审终审判决:驳回陈硕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认定:陈硕为与锐斯创联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东奥公司工作,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陈硕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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