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海小俞 26-01-0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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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车祸案一审只判了死缓,今天在律所和同事说起这个案子还觉得奇怪,因为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太过卑劣(和女友争执情绪失控飙车),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三人死亡),社会影响如此恶劣(引起舆论),定的罪名也很重,当初预想肯定是要判死立执的

法院判决死缓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成立自首,二是存在刹车动作,主观上认定为间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

自首法律规定不是必须要从轻处罚,所以这不是判处死缓的关键,关键是认定了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也就是撞没撞到人无所谓

认定间接故意是因为廖某在看见被害人时紧急刹车和打方向盘避让,说明他没有积极追求路上行人的死亡,主观为间接故意,主观恶性低于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所以判处死缓

现在只能期待二审改判,但由于上诉不加刑,只能期待检方抗诉突破这个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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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