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亮剑天价彩礼5类情况必返还,3种钱要不回,这些案例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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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三斤三两、十八万八”,曾让无数家庭不堪重负的天价彩礼,如今被最高法正式划下司法红线!1月9日,最高法发布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明确购车款、购房款等大额支出可按彩礼规则处理,借婚姻骗彩礼可能构成犯罪,彻底击碎“彩礼给了就别想拿回来”的误区。
一、3大核心裁判规则,厘清彩礼边界
1. 大额支出可算彩礼:不再局限于礼金、“五金”,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购车款、购房款等大额款项,只要有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给付目的,就属于彩礼范畴,未结婚可按规则返还 。比如赵某为结婚给李某15万购车款,因未登记结婚,法院判决李某返还部分款项。
2. 日常消费不算彩礼:节日520转账、恋爱期间吃饭逛街开销、小额礼物等,属于增进感情的情谊行为,即便分手也不能要求返还 。刘某同居期间给张某3万多元日常转账,分手后起诉返还被法院驳回。
3. 借婚索财零容忍:不管是否登记结婚,只要存在“闪婚闪离”“收彩礼后拒绝共同生活”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需返还彩礼;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 。卢某以相亲订婚为名骗取多笔彩礼,最终被判诈骗罪。
二、典型案例直击痛点,这些情况要注意
- 未登记但共同生活久+育有子女:王某给孙某20万彩礼后举办婚礼同居,生育一女但未登记,分手时法院判决不予返还彩礼,兼顾了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和女性权益 。
- 登记结婚但“闪离”:郑某与吴某相识3天就登记,吴某收彩礼后10多天便离家拒归,法院支持郑某离婚并要求吴某全额返还彩礼 。
- 彩礼返还看多重因素: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消耗、是否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不会“一刀切”返还或不返还 。
三、政策组合拳推进移风易俗
除了司法层面的刚性约束,多地也在探索柔性激励。宁夏彭阳县对“低彩礼”家庭发放产业奖补金、颁发光荣证,河北河间市通过正向激励引导村民降低彩礼,用“软措施”替代“硬禁止”,让婚姻回归爱情本质而非金钱交易 。
最高法此举并非否定彩礼习俗,而是通过明确规则遏制天价彩礼攀比之风,让婚姻不再被金钱绑架。婚姻的核心是相爱与责任,而非彩礼的多少。
四、维权提示:保存证据是关键
如果遇到彩礼纠纷,要注意留存3类证据:一是彩礼给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条等),二是证明给付目的的证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三是共同生活、彩礼使用情况的证据。婚约财产纠纷中,双方父母作为实际给付或接收方,也可作为共同原被告参与诉讼 。
天价彩礼曾让多少有情人难成眷属,让多少家庭陷入经济困境。如今司法红线已划,移风易俗正在推进,你怎么看待最高法的新规?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