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6-01-13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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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主播不干了,要支付高额违约金吗?】16岁的哈萨克族姑娘小胡来自新疆,正值青春年华的她通过网络了解到主播行业是当下热门职业,怀揣着“明星梦”的她瞒着父母,只身前往江苏省南京市,欲从事网络主播工作。

2023年9月2日,小胡与南京某传媒公司签订艺人独家合作协议,约定小胡自愿成为该传媒公司旗下签约艺人,公司为小胡的互联网直播演艺、网络影视作品、广告代言等活动提供独家经纪服务。传媒公司和小胡约定线上直播礼物收益按四六比例分成,商业演出、广告代言等活动收益按六四比例分成,合作期限两年。协议对单次直播时长及每月直播天数均作出约定,如果小胡的单次直播时长少于3小时或每月直播时长少于156小时,传媒公司有权按照当月总收入30%或500元每天标准扣除相应收入。此外,该协议还约定如小胡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需赔偿传媒公司拍摄费、签约费等损失,并按照合同期内月最高收益×合同剩余月数×1.3倍来赔偿公司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因小胡签约时未满18周岁,南京某传媒公司要求小胡将协议内容告知其监护人,并提交《监护人同意签约函》。小胡遂让其姐姐代书一份《监护人同意签约函》交给公司,传媒公司收到上述函件后未核实签字的真实性,随后要求小胡进行直播。http://t.cn/AXG29L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