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三名15岁少年因持械追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3天。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施行以来,湛江首例对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根据湛江公安公布的视频,被抓后,其中的未成年人彭某表示“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由此可见,现在的未成年人不仅清楚知道原《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规定绝对的行政拘留豁免权,还清楚知道《治安管理处罚法》经修订后可以处以行政拘留的未成年年龄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6月27日修订,2026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仍然可以对其执行行政拘留。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包括未成年人对于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具有清楚认识。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护身符,不是违法犯罪的免责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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