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课堂# 【恋爱期间转账,分手后能要求返还吗? |《法官,我要提问!》第三辑】 @西安中院 法官普法: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应当视转账的具体性质和用途来定。
情侣间的金钱往来需明确资金性质,尤其在涉及较大金额的金钱往来时,务必提前说清是“借款”还是“赠与”,避免后续纠纷;若确为借款,即使不便签订正式借条,也应在转账时备注“借款”,或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明确借款意思并获得对方确认;520、1314等特殊金额的转账,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被认定为赠与的概率极高,转账前需谨慎考量。@人民法院报 @陕西高院 @陕西政法 http://t.cn/AXG5eG9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