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男子因在公交站台抽烟被罚#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八条,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属法定室外禁烟区,并非执法加码。
#律师称据现有规定站台属禁烟场所#
我只想说:罚得好,支持!
公共车站抽烟,是既违反规则、又漠视他人权益的行为,理应被严格制止和规范。
公共车站是人流高度密集的公共场所,老人、儿童、孕妇、呼吸道疾病患者等脆弱群体往来频繁,二手烟的扩散会直接威胁到这些人的健康;同时,烟头随意丢弃还可能引发火灾隐患,破坏候车环境的整洁
深圳对公交站台吸烟者的处罚,正是对这种诉求的积极回应——它用明确的执法信号告诉所有人:公共空间不是个人的“吸烟区”,尊重他人健康,才是最基本的文明底线。这种厌恶情绪,不是矫情,而是对更文明、更健康的公共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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