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Z-Eddie 26-01-15 23:41

看了财联社的电报,境外收入纳税最早可追溯到2017年,真的是瑟瑟发抖。至今国家也没有给跨境电商企业明确到底该怎么申报销售和收入,各个地方的口径都不一样。下午和宁波的财务沟通,问他们亚马逊扣除的成本,形式发票等认不认可,他们回答也不知道,既没有说认可,也没有说不认可。合规是大趋势,但不能一刀切,需要循序进吧。如果按照亚马逊推送的销售额记为收入,同时又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可以认可亚马逊已经在国外扣除的各类成本和支出,那真的是没得做了。
真的是焦虑,做什么都没有心情,也没有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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