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法”:中级法院向市政府下“最后通牒”
朔州市政府因建设需要,与溢源居公司协商换地,后者同意。但市政府使用那块土地后,一直没有兑现“再找一块地”的承诺。
2024年11月,山西省忻州市中院向朔州市政府发送预处罚通知书,若不执行判决,将对市长吴秀玲执行每日罚款50元的处罚,并将市政府列入失信名单。
朔州市政府在回函中则措辞严厉地“警告”忻州市中院,称该院的执行决定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若XX带头不守法,怎可要求百姓信服法律并守法? http://t.cn/AXGagK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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