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向16名护士长行贿百万获刑#】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通报了一起医药领域行贿案件。根据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慈某龙(原山东某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销售分公司业务员)犯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查,2011年至2020年间,慈某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普洱市人民医院相关人员贿送财物。具体包括:向该院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刘某文行贿人民币现金29万元、美元9900元及200克金条一块;向该院放射科、儿科、手术麻醉科等近20个科室贿送医用耗材销售回扣,共计人民币现金119万余元。上述回扣款项多被用于科室开支或内部发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慈某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贿送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其向普洱市人民医院内设科室贿送回扣,其行为构成对单位行贿罪。判决如下:被告人慈某龙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预缴)。(小溪)http://t.cn/AXGuEvd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