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26-01-2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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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开放“动态标志” #手机开机动画也能注册商标了#】#法律视角#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本次修改开放“动态标志”作为商标注册要素。比如,手机的开机动画,程序软件的动态展示,还有电影播放前影视公司的动画展示等,允许将这类“动态标志”作为商标注册,顺应了新领域新业态的发展需要。同时,法律还为其他表现形式的要素作为商标注册预留了空间,以满足各类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对新型商标的注册需求。(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