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 26-01-23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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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电梯人多两月迟到19次被开除#】蔡某于2009年10月15日进入某公司从事某店产品工作。蔡某正常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为9时至18时,中午12时至13时休息。
考勤记录显示,蔡某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长期存在晚于上班时间的10分钟以内打卡上班的情况。此外,某公司办公地点所在的办公楼常有1楼电梯厅内大量人员排队等待电梯上楼的情况。
蔡某在2024年6月7日至30日期间迟到5次,在2024年7月1日至25日期间迟到14次。
某公司以蔡某累计迟到次数较多、构成严重违纪且已达到可辞退的标准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对此,蔡某申请了劳动仲裁。后因蔡某及某公司均不服裁决,双方诉至法院。
员工称迟到有因,公司则认为其屡教不改,对此法院会怎么判? ↓↓↓(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