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豫采访彝族女作家扎十一惹,扎十一惹提到说自己那个前夫非常有钱,并且特别舍得给她花钱,各种给她充卡去消费,甚至为了让她有个婚前房产,给她买房时还贴心地先把钱转给她父亲,再由父亲转给她......她确实也享受了好一段这样的时光,但有一次她去做脸时,被服务人员弄疼了脸后居然想发火。
那一刻,她醒了,她不想变成让自己都感到陌生的人。于是,扎十一惹放着那么有钱且对她很好的丈夫不要,非要离婚,开始写作,甚至跑到美国学习。
这绝大多数女人理解不了的选择。
我年轻时候也不理解这种选择,但我现在特别理解。我也是付出型人格,只是孕期“短暂地需要别人照顾”一下,但没要到。绝大多数时候,接受照顾对我来说,意味着将自己置于无法掌控的、需要依赖的境地,这会直接威胁到我辛苦建立起来的、以“有用”为核心的价值感,从而引发巨大的焦虑和“愧疚”。
我是在感受不到尊重后,主动选择离婚,但本质上还是被迫逃离。对方能付出的那一部分,是我不怎么稀罕的。而对方自私的那一部分,是我无法忍受的。但扎十一惹不是,她是在常人都认为她本该感到很舒适的处境下,主动出走。这显然是很难的,也是更需要强烈的自我意识的,即“我的人生剧本由我自己书写”的根本感觉。
我之所以特别理解扎十一惹,是因为我对平等感以及自我掌控感的需求也比较大。处在一个长期需要依赖别人的照顾才能生存的环境中,对我来说是危险的。因为我的安全感来源于自我掌控。即使对方毫无操控之意,但对方给出的纯粹的给予本身就在关系中建立了不平等感。当我无法对等回报时,我会有一种“低人一等”“我是低能者”的感觉。
绝大多数人难以理解这种选择,是因为他们衡量关系的主要尺度是 “得到什么”,或是经济条件,或是生活上的照顾,或是别人给的安全感。但我在关系中追求的核心尺度是“我本成为谁” 以及 “关系让我如何感受自己”。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这世界,果然是“你之蜜糖,我之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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